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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CFP
2013年09月29日 10:11
9月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愤怒的小马/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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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陕西榆林,被告人龚爱爱在法庭上。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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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陕西榆林,被告人龚爱爱在法庭上。 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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