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图片 > 滚动新闻 > 正文

北京大兴摔婴案二审维持原判 韩磊获死刑

网络
2013年11月29日 10:55
11月29日,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二审维持原判,韩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7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韩磊、李明驾车至大兴区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韩磊将李某的女儿孙某某从幼儿车内抓起摔在地上,李明当场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7月26日,被摔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1/4
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现场。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2/4
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兴摔童案在北京市高院终审宣判。 歌尽繁华/CFP
3/4
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大兴摔童案在北京市高院终审宣判。 歌尽繁华/CFP
4/4
责任编辑:jichenchen | 版面编辑:卿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