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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获刑8年

2017年10月13日 15:54
2017年10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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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人杨秀珠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追缴杨秀珠贪污、受贿所得人民币二千六百三十九万九千四百五十五元。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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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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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3日,“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庭审现场。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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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玲艳 | 版面编辑:卢玲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