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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周杀人案”21年后平反 当事人举判决书痛哭

2018年04月11日 18:01
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外,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五名被告手持无罪判决书。再审判书显示,原裁判认定上述5人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原审被告人周在化、周正国、周在春、周家华、周继坤(从左至右)无罪。 图/财新记者 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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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改判周继坤、周在春、周家华、周在化、周正国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无罪。平反后,周在春跪在地上,高举无罪判决书痛哭。1996年8月25日,安徽省涡阳县大周庄发生一起命案,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深夜在家被砍,四人受伤,其女儿周素华则当场死亡。1997年3月,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涡阳县公安抓捕,1998年9月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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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安徽涡阳“五周杀人案”,改判周继坤、周在春、周家华、周在化、周正国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无罪。平反后,周在春跪在地上,高举无罪判决书痛哭。自“五周”被抓后,其家属开始漫长申述路,2017年1月,安徽省高院启动该案再审程序,2017年8月开庭再审,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院宣判五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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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后,周家华家属激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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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被告人排队进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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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下午三时,被告周在春排队等候进场听再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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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五名被告进入法庭内等候再审宣判结果。据在宣判现场的律师透露,当法官宣判周继坤等5人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原审被告人无罪,五名受冤者当即跪倒在地,磕头痛哭,一时哭声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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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广磊 | 版面编辑:杜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