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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死缓服刑18年后真凶落网

CFP
2014年04月16日 08:15
据法制晚报报道,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真凶李彦明落网,他才被洗去罪名。而此时,算上在看守所羁押的两年多时间,王本余已经在铁窗下度过了18年。王本余称,刑讯逼供下,他不得不认罪。在狱中,他多次申诉无果,减刑也被推迟。201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名不成立。随后因有包庇李彦明的情节,王本余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和包头市中院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王本余获得150万赔偿金。图为4月6日,四川遂宁,王本余在祖坟前拜祭父母。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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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遂宁,王本余受刑后的手指。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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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遂宁,王本余。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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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遂宁,王本余提着祭品去拜祭父母。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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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遂宁,王本余四川的老宅家徒四壁,墙上贴着的年历仍停留在1991年。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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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遂宁,王本余四川的老宅家徒四壁,墙上贴着的年历仍停留在1991年。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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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遂宁,说到王本余的遭遇,妹妹王秀兰伤心流泪。 吴海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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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yong | 版面编辑:赵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