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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上访妈妈”诉永州劳教委案二审胜诉

CFP
2013年07月15日 11:32
7月14日上午,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湖南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唐慧胜诉。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9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唐慧要求书面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没有支持。2006年,湖南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唐慧系受害者的妈妈,曾多次就该案上访。2012年8月2日,唐慧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委)处以劳教一年半。图为宣判后,唐慧接受媒体采访。 雷小山/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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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长沙,宣判后,唐慧接受媒体采访。 雷小山/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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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长沙,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宣判现场。 雷小山/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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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长沙,唐慧和律师徐利平在宣判现场。 雷小山/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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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yong | 版面编辑:赵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