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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设局杀人一审判死缓 内衣写“冤”表不满

CFP
2013年10月30日 09:13
10月29日,深圳中院对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才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才坤当庭表示将上诉。2012年7月,前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在处理一宗谎报案情时,认为被害人班某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公安机关“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纹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某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图为李才坤被带上法庭途中掀开衣服,露出“冤、悲”等字迹。 石榴/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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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深圳,宣判完毕,李才坤当庭表示不满。 石榴/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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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深圳,李才坤父亲最后才离开法庭,一路纸巾掩面,神色凝重。 石榴/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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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ichenchen | 版面编辑:卿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