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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维持原判

东方IC
2014年05月15日 10:56
2014年5月15日上午,备受外界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死亡案二审在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013年12月27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4年4月23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当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经二审审查,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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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5日上午,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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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5日上午,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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