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图片 > 滚动新闻 > 正文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获刑6个月

网络
2015年01月09日 10:25
1月9日上午,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4年8月14日,北京警方在东城区将陈祖明、柯震东及助理孙某等多名涉毒人员查获。随后,陈祖明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图为房祖名出庭受审。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1/4
房祖名出庭受审。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2/4
房祖名出庭受审。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3/4
房祖名出庭受审。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4/4
责任编辑:luyong | 版面编辑:赵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