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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案4人宣判无罪 庭审结束胸前佩戴红花

2016年12月22日 15:53
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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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院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胸前佩戴大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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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程发根的亲人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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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发根戴着红花。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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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院后,方春平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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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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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强拥抱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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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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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广磊 | 版面编辑:杜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