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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民选购头盔 遵守交管新规安全出行

2020年05月19日 09:30
2020年5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汇通市场,市民在选购头盔。江苏、浙江等多省市审议通过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这一条例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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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汇通市场,市民在选购头盔。今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知全国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江苏规定,7月1日起,骑坐电动车不戴头盔要罚款20-50元!新规发出后,以前很少受到关注的电动车头盔立即成为热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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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汇通市场,市民在挑选儿童头盔。5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就在同日下午,浙江省人大也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这是中国省份首次就电动自行车管理单独立法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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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汇通市场,认真挑选头盔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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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汇通市场,市场里的每家店铺都将头盔挂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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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 版面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