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5年4月21日,经过近一个月的审理与评议,越南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万盛发集团案”第二阶段作出终审裁定。张美兰“诈骗侵占财产罪”获减刑,但仍面临数罪合并后的死刑判决,并被责令缴纳310亿越南盾(约合120万美元)诉讼费用。(参见财新网:越南女首富张美兰获减刑 死刑判决不变)
据《越通社》报道,“万盛发集团案”二审于3月25日开庭,审理至4月21日结案。
本轮主审法官表示,张美兰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但法庭也考虑到其“已为弥补损失付出一定努力”。综合考虑其悔罪态度及部分退赃行为,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欺诈骗取财产罪”由无期改判为20年,“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罪”维持8年,“洗钱罪”维持12年,三罪合并执行,总刑期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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