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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2014”之法治篇
2014年12月17日 16:22
【陕西富平拐卖儿童案】2014年1月14日,原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张淑侠以2.16万元将婴儿卖给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崔某。潘某和崔某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赵雷/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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