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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2014”之法治篇
2014年12月17日 16:22
【“立二拆四”案】2014年11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网络推手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判处卢梅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罚金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立二拆四”曾是郭美美炒作事件中的推手之一,是“秦火火”的老板,“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裸模干露露、888万包机飞伦敦的杨紫璐等炒作者。图为被告人杨秀宇被带入法院。注:立二拆四是一个围棋术语:在树立的两个子旁边间隔4个交叉点的位置下子拆边,借此来尽可能围空,但容易被对手打入。比喻不切实际的做事。公磊/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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